玉溪市环保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02.09.2015  10:28

2015年,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玉溪市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是以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确保政令畅通为重点强化纪律建设。把加强党的意识作为全市环保部门党组织的重要课题,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牢记党员身份,自觉按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坚决防止组织涣散、纪律松驰,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二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预防腐败。制定印发了《中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中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中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方案》,层层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学习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原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驻环保部纪检组《关于环保系统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通过坚持建设机关廉政走廊等形式,弘扬反腐倡廉主旋律,积极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全面梳理归纳环保系统廉政风险点,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行政管理、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等廉政风险及其等级、监督防范措施以及风险防控责任人等,切实做到了“五个加强”,预防“五个腐败”,即:加强环保审批的监督,预防“批出来”的腐败;加强环保执法的监督,预防“罚出来”的腐败;加强环保资金的管理,预防“花出来”的腐败;加强环境监测的监督,预防“测出来”的腐败;加强人事任用的监督,预防“用出来”的腐败。

三是以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和延伸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整治“四风”,建立制约机制,把抓作风建设成为常态,严格执纪问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现象,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章立制,将改进作风进行到底。制定了《玉溪市环境保护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公文处理办法》、《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政务督查督办制度》、《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印章管理制度》、《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制度》、《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保密工作制度》、《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档案管理制度》、《玉溪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机关公务员在本系统内公务活动中领取评审、咨询等费用暂行办法》、《玉溪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等制度。

四是以畅通服务群众渠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党风廉政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依法行政推动环境保护,做到依法履职,履职到位,环境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审批等各项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法律来办事,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推进环保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了《玉溪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2015年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法制工作实施意见》和《玉溪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签订201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了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履职到位意识,提高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做好  “12369”环保热线、“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等工作,畅通机关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渠道。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做好环境纠纷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加快查处速度,及时化解环境矛盾纠纷。2015年,全市受理污染投诉227件,处理227  件,处理率100%。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环境安全;按照“依法环评、科学环评、廉洁环评、高效环评”的要求,科学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优化服务发展环境,把除省环保厅委托审批和跨县区以外的建设项目环评市局审批权下放到了八县一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是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重点推进环保中心工作。制定印发了《市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立项督查事项细化分解方案》、《“八要”方案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方案》、《2015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细化分解方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实施方案》、《李纪恒书记在玉溪调研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实施方案》,由局领导督办,科室和单位负责落实。明确了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负责人是完成任务分解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定措施、定时限,采取目标倒逼进度,逐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按适时向局办公室上报书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2013、2014年度中央、省、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和农村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绩效跟踪工作机制。织各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确保了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预期的环境和社会效益。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