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保局七项措施促环评管理工作“争先创优跨越发展”

16.03.2016  18:2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新机遇,谋划新举措,确保玉溪经济实现跨越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活动。玉溪市环保局力推七项措施促环评管理工作争先创优,服务经济跨越发展。

一是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在项目审批和管理中,把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服务玉溪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只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项目建设,提前介入,加强与市政府领导的沟通与联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及时提出环保意见和建议,当好政府和业主的参谋,想方设法为项目审批寻找政策依据,千方百计帮企业拾遗补缺,做到变“这样不行”为“怎么能行”,防止造成投资的损失,让环保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好务,真正为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

二是按照“提前介入、依法审批、主动服务、急事急办、难事巧办”的原则,全过程参与,开辟绿色通道。省市重点推进项目做到及早了解,提前研究,超前准备,指导项目单位加快环评编制,协调审批部门加快审批。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审批项目变“等候服务”为“超前服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积极参与项目选址,深入全市工业园区,与县区委、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业主共同研究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合力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尽快投产。

三是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提前介入,主动与环评机构进行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业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帮助协调解决业主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上遇到的问题,加快环评速度,提高环评质量。

四是加强重点项目环评工作进度的监控,特别是对国家、省审批的重点项目积极主动配合业主、环评单位,提供必要的材料,提出加快推进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进行针对性指导,及时解决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协调审批工作,并及时将结果向市委、政府汇报。

五是正确地把握环保标准和环评技术导则,“有收有放”、“宽严相济”、“松紧适度”,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环评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服务质量,提高环评的审批效率,从源头上杜绝“环评难”、“环评慢”的问题发生。

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建立跟踪督办制度,不论从技术评估到行政许可,还是从环评审批到项目验收,尤其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特别是“四个一百”项目、五网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项目等,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务求实效。

七是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以改革促创新发展,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倾力打造服务优、审批简的发展环境。根据2016年1月10日正式实施的《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新要求和《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玉政发〔2015〕53号)试行期情况,本着较快较好服务经济发展、能放尽放的原则,提出新的市县环评审批权划分建议报市委编办。同时,加大对县区的调研和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审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协调力度,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和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对县区环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和技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