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十二五”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丰硕

22.01.2016  18:34

十二五”期间,玉溪市按照“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思路,继续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领导班子对创建活动认识到位,创建积极性高的县区、乡镇、村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县、乡、村创建和申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截止2015年底,全市9县区先后编制实施了《生态县区建设规划》,75个乡镇(街道)符合生态乡镇(街道)创建范围的72个乡镇(街道)全部编制实施了《乡镇环境规划》,全市大部分行政村制定实施了生态村创建实施方案。48个乡镇已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其中新平县原桂山镇(现调整为桂山街道和古城街道)、华宁县华溪镇、峨山县小街街道、塔甸镇共四个乡镇(街道)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307个行政村已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另外,华宁县宁州街道、新平县漠沙镇等9个乡镇提档升级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已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并推荐上报国家环保部。红塔区小石桥乡、元江县甘庄街道等14个乡镇(街道)申报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已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新平县、华宁县、峨山县三县开展了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和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已通过市级初审推荐上报省环保厅。

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县、乡镇、村通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科学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县、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处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发展生态产业,综合防治工农业生产污染,综合利用工农业、生活废弃物等措施改善了城镇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