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情况

10.06.2015  12:37

玉溪市2010年8月起在华宁县启动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2011年覆盖所有县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玉溪市成立了以市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的玉溪市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玉溪市卫生局合管办,办公室成员由玉溪市卫生局、民政局、人民医院相关人员组成。在省级定点救治医院的基础上,确定玉溪市人民医院为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治疗定点医院,各县(区)人民医院为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初诊定点医院。全市按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扩大了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工作。

          二是进一步调整完善补偿方案。转发《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新农合8种重大疾病病种付费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农合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方案,增加保障内容。对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实行即时结报,患者只需按规定签字认可,新农合补偿基金由定点救治医院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

        三是取得的成效。2014年至2015年5月全市共有43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治疗,医疗总费用106.61万元,按规定补偿75.96万元,实际补偿比达到71.25%。其中新农合补偿74.64万元,民政医疗救助1.32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工作,消除了患儿家庭的后顾之忧,农村参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有效推动了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从对一般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障的延伸。

        下一步,全市将继续严格落实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保障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救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推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做好儿童先心病救治工作。



发布部门: 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