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五加强”确保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

23.03.2016  17:15

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性强,建设内容多,涉及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多部门,只有市、县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确保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玉溪市强调以“五加强”切实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积极协调,加强与各部门合作与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在项目报批、手续办理过程中结合实际,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工程实施前,县级林业、农业、水利等具体实施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把项目名称、目标、任务、资金来源与规模等向项目区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相关项目县、乡、村抓紧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制定管理方案,确定项目使用范围,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同时,整个工程坚持科学规划、严格招投标程序,坚持规范施工、严格质量监督、严格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县按照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严格资金用途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集中支付,自觉接受县发展改革、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保证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要求项目县一定要按初步设计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区域内不同类型地段、生态背景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模式,宜封则封,宜植则植,稳步推进工程建设。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加强技术指导、监督,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严把工程实施中各环节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是加强档案管理。要求工程建设管理局按照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凡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合同、阶段性项目建设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图片、照片、统计数据和录像资料等,由专人负责分门别类地归档保存,并制定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后资金兑付和检查依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玉溪市林业局 | 作者:陈桂芬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