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地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03.04.2018  21:32
      为规范税收管理有关行为,确保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对审查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 一是 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垄断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 明确审查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局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税收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各部门在将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提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一并提交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结论。 三是 建立审查复核机制。各科室在审查中对涉及《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把握不准的,将相关材料移交政策法规科复核。政策法规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征询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