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1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通过县级初验

23.12.2016  14:42

  2016年12月19日,由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昌宁县201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进行县级初验。 
  项目验收小组通过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看,同时查阅相关内业资料后,一致认为:项目管理到位、项目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并且运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项目档案齐全规范,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据悉,昌宁县201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计划建设17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总投资67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19万元。项目于2015年9月启动,至2016年10月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