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积极开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

09.03.2015  17:36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项目单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源头控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玉溪市特许经营权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易门县涉及特许经营权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对易门县审批权限内的审批的特许经营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要求进行技术评估,取得技术评估意见和特许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进行报批,确实把好审批关。在此基础上,为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投资环境,易门县环保局还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和完善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同时积极创新审批方式,缩短环评行政审批时间,力求减少程序、减少环节,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许经营许可要求、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协调组织技术评估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易门县环境保护局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