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业务培训班在建水县举办

22.11.2016  13:05

和丽川副巡视员做动员讲话

社会救助处杨卫东处长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行授课

学员们认真听课

现场互动答疑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继9月下旬在瑞丽市举办第一期培训班后,根据工作安排,经厅党组批准,云南省第二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业务培训班于2016年11月15-17日在红河州建水县顺利举办,昆明、曲靖等8个州(市)、77个县(市、区)民政局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建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陆锦锋为培训班致辞,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和丽川在开班仪式上讲话,要求所有参训人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政策业务培训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中的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通过规划引领,创新开展农村养老服务。

社会救助处杨卫东处长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行授课,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沿革、《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在执行经办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全方位进行了讲解。

培训班还安排了镇雄县民政局、开远市朋阳养老公寓就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和社会化改革进行了汇报交流,银海公司工程师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系统的操作进行了讲解。培训结束后,杨卫东处长、陈湘宏副处长通过互动答疑环节,现场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通过课程丰富的培训,学员们加深了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理解,提高了业务水平能力,为进一步推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打下了牢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