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物管出租小区公共车位 业主状告要求恢复先到先停

19.02.2016  11:06

小区内的车位被租给了部分业主,即便空着其他业主也不能停车 记者林舒佳/摄

    位于昆明前卫西路的青青小镇小区有近1000辆私家车,可刨去已售出的288个车库,小区内仅有443个地面停车位,还被物管租给了部分业主。没有“抢到”停车位的业主认为:“小区公共用地是全体业主共有,为什么公共停车位只供部分人长期使用?”为此,55名业主和小区物管打起了官司,今日,此案将在西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现场

    车位空着 有的车却不能停

    昨日下午,青青小镇小区内停车位空了很多,因为是上班时间,大多车都外出了。小区里有不少停车位都有编号,意味着是有了“主人”的车位。虽然有很多车位空着,但还是有不少车辆停放在车位之外的空地上。

    该小区自2003年左右开建,2005年前后开始交房。“随着住户增多车辆增加,停车难问题也日益突显。”一位在小区居住了近10年的业主介绍,当时为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2012年,安来物业通过在绿化位置调配等方式增加了部分车位,并用抽签的方式,将停车位以每月120元租给部分业主,租期为两年。

    2013年,现任滇鸿物管接管小区后,仍维持着这样的做法。“虽然物管给没租到车位的业主提供了临时卡,以便他们在小区内临时停靠,可停车难问题仍然严重。”前卫西路上50多个车位取消后,原本有限的小区停车位更加紧缺。

     业主

    新入住和后买车的租不到车位

    “2014年,我们家买了一辆新车,可还没高兴几天,每天‘抢车位’的经历就如同一盆冷水浇熄了我们的兴致。”业主李先生介绍,“最让我们气愤的不是车多位少,而是明明小区里每天有空车位,我们却不能停。因为这些车位已经被长期租赁给了部分业主。

    李先生介绍,据他所知,和他一样没有租到车位的业主还有300多户,他们每天下班回到小区后总要经历一场“抢车位”大战。

    另一名业主称:“小区里有的业主一直能租赁到车位,一家甚至拥有多个停车位,而一些新入住的业主或后买车的业主,却租不到车位。

    在部分业主的强烈要求下,2015年3月,滇鸿物管以问卷的形式向小区住户征询车位管理方式,但6月25日的结果公示却激化了矛盾。

    “对于车位管理方式,问卷中只有A(先到先停)、B(两年抽签一次)两项,没想到,公布的结果竟然是C(维持现状)选的人最多,这样的结果确实让人无法接受。”李先生称,“后来,无车位的150多名业主组成了维权小组,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对调查问卷进行了查证,结果实际得票率最高的为A项(先到先停),得票率为41.02%。

     物管

    为没租到车位的业主提供临时卡

    “小区公共道路和其他共有部分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物管公司在未征询全体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就将公共区域的停车位租给部分业主专用,违反了公平原则。”2015年9月,青青小镇50余名业主将小区物管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物管公司按业主表决结果——“先到先停”的方式来管理小区停车位。

    “其实小区车位少、车辆多的问题已经由来已久。”昨日下午,滇鸿物业相关负责人王女士介绍,根据他们的调查,青青小镇有业主1254户,私家车有近1000辆,刨去已售出的288个车库,仅有停车位443个,停车难一直是困扰大多数业主的难题。

    “2013年9月,我们公司接管小区后,对于停车难的问题,也做了一些改变,为没租到车位的业主提供临时卡,以便在小区内临时停靠,固定车位每月120元,临时卡5元一天。

     律师观点

    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昆明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伍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管公司将公共停车位租赁给部分人固定使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伍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要经过一定数量的业主通过投票,再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物业公司才有权利分配公共停车位。(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实习生甘凌菲)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