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区物业费停车费调整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合法

31.08.2015  08:53

    自3月1日起,云南省放开了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及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消息一出,不少业主开始担心,物业公司是否会趁机抬高“两费”(停车费、物业费)。时隔半年,记者调查发现,已有部分小区开始涨价,不少小区正在酝酿。律师指出,所谓的市场调节价,并非物业公司单方面想涨就能涨,“两费”的调整,需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合法。

    记者走访

    小区停车费上涨 引来业主不满

    “两费”放开新规出台半个月左右,就有天骄北麓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停车费涨了40%,此举引来业主纷纷吐槽。

    “原先车辆过夜只要6元,现在涨到了10元,如果下午2点以后才出去,就要交15元了。”小区住户吕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停车涨价的事情,没有人事先召集业主商量过。

    住户李先生说:“小区停车收费不同于商业区,收费不应该这么高。”他表示,小区停车业主没有可选择性,总不可能因为停车费贵,大老远跑到其他小区停。小区停车收费还是应该由政府统一监管,不能说涨就涨。

    记者向该小区物业公司求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小区停车位早已外包,收费多少物业管不了。在停车收费处,记者并未看到有关收费标准的任何标识。在听到有车主抱怨停车费贵时,一收费人员称:“旁边的小区都是这个价,我们算收的低了,有的停一天就要二三十元。

    这位收费人员所说的小区,是指和谐世纪广场,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外广场上的车位部分被一家KTV承包,停车5分钟到1小时内收费6元,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2元,收费人员称,这个价格是最近一年上涨的。

    而在盛高大城,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小区停车位租金从7月1日开始上涨,“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征得了小区业委会的同意。”而不少业主认为涨幅有点大:“涨价后,每月停车费从原来的120元变为200元。

    物业声音

    不涨陷入亏损 涨了又怕业主闹

    负责天城园林居物业管理的一名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一期到四期,从2001年交房以来物业费一直没涨过。目前物业公司已处于亏损状态,尽管新规出台,但仍无涨价(包括物业费和停车费)的打算。

    “业内有句话:‘不涨价是等死,涨价就是找死’。”该经理告诉记者,新规看似给物业带来了利好,但真正要涨价还是非常困难。首先,小区要涨物业费,需要业主大会超过1/2以上的人同意,而小区目前没有业委会,要把业主召集起来开会都非常困难。其次,业主对物业工作认识不足,认为所交的物业费已经很多了,忽视了日益上涨的物业人工、水电等成本开支。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旦要涨价,无疑会加剧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但该经理也表示,如果今后各项开支成本继续增加,物业撑不下去了,同样还是会向业主摊牌:要么涨价,要么换物业公司。

    西华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暂不会考虑涨物业费,因为小区主要是中老年人为主,70%~80%都是中低收入人群,因此一旦涨价担心业主承受不了。至于停车费方面,由于部分外来车辆经常会进小区停,为了控制外来车辆的进入,下一步物管可能会考虑提高临时停车的收费,但针对包月的业主不会涨价。

    律师说法

    物管擅自涨价 业主大会可纠正

    “价格服务一旦放开后,我们也就没有了监管权限,市民只能和物业部门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昆明市发改委价格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今年3月以来,价格处接到了不少小区业主的咨询和投诉,但都没有办法处理。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认为,小区管理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来进行管理,所以小区物业费、停车费是否上涨,最终还是应该取决于业主大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涉及业主重大共同利益的事项,需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确认其效力,即两个1/2。

    “假如物业公司擅自涨价,业主大会可以纠正。如果物业公司坚持涨,业主大会可以重新聘请物业公司。”李春光说,所谓的市场调节价,就是双方可以协商价格,并不是说物业公司可以随意涨价。

    物业协会

    已制定行业规范 约束各方行为

    “政府放开价格以后,到底怎么来做,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情况之下,为防止物业乱收费、双方起争执,我们制定了一个行业规范。”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唐晓林介绍,今年4月,物业管理协会就拟出了4个行业规程。“虽然这只是行业规范,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只要业主和物业公司认可,就有执行效力了。”唐晓林说,在没有规范参考的情况下,这样的规程能为业主和物业提供一个参考,目前全国其他地区尚未出台行业规范,昆明已经走在了前列。据悉,下一步,物业管理协会将打算在业委会、街道办以及物业公司中展开培训。

    “我们打算成立一个‘评估委员会’,当业主和物业双方出现争执时,可以通过第三方评估,收费是否合理、符合规程。”唐晓林说,下个月要对评估委员会的专家考试,发证。

    专家建议

    不能绝对放开应设置上限

    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认为,没有纯粹的市场经济,昆明有700多万人口,200多万机动车,平均每3个人就有一辆机动车,在供需严重不平衡的前提下,放开价格,无异于放纵乱收费,事实上,这是政府的一种“懒政”行为。在车多地少的情况下,势必会加剧老百姓的抱怨,因此,全面放开是不合时宜的,至少应当经过试点考察。

    尽管涨价需要经过物业和业主协商同意,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有些困难。物业公司是经济群体,而业主较为分散,即使成立了业委会,也是一个分散的组织,双方协商也存在力量不均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于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政府虽然不能过分干预,但也要设置上限和下限,不能完全放开。

    针对价格放开后出现的弊端,今年7月初,昆明市发改委副主任田斌做客“金色热线”时曾表示:“下一步,从价格这块,我们已经积极地跟省里面反映,就是对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前期停车服务收费我们建议还是要执行政府定价。

    【物业行业4个新规程】

    1 收费标准的计算规程

    为什么收这么多、怎么算出来的,要算给业主看。

    2 停车费收取的管理规程

    ◎将“停车费”分隔为“场地使用费”和“停放服务费

    ◎即业主向物业收取“场地使用费”,物业再向车主收取“停放服务费

    ◎这样既能保证业主权益,又能保证物业公司的合理报酬。

    3 物业公司收费项目的管理规程

    例如,除了物业管理费,还有二次加压费等。

    4 物业公司要涨价,应该通过什么程序等。(春城晚报 记者期俊军)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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