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积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

30.12.2014  19:00

一是 降低门槛稳步培育。创办的微型企业只要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招聘5人以上就业(含创业者本人),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可申报“微型企业扶持资金”,银行给予10万元以下的贷款支持;符合“小微金融产融对接”条件的,财政给予10万元以上融资贴息及担保,同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 二是 好中选优”重点扶持。重点扶持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农产品生产(含特色养殖)、中介服务、网络集成和电子商务等类型企业。 三是 从严审查规范管理。在申报企业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筛选,确定予以扶持的微型企业,政府每户给予3万元财政资金补助。2014年牟定县计划扶持微型企业60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