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玉溪市煤矿安全生产开展督查检查

17.03.2015  18:22

3月9日至14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督查组,对玉溪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
      期间,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采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抽查了玉溪市峨山县、新平县、华宁县4处煤矿,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1条,下达执法文书16份。其中,对一处安全隐患突出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通报当地公安、国土、工商、电力等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次停产整顿各项工作。
      现场抽查结束后,督查组分别就煤矿节后复工复产、“两会”期间安全、煤矿转型升级等工作与三个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交换了督查意见,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做好节后部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按照要求,复工复产煤矿必须制定措施,做好人员培训,加强现场管理,监管部门认真检查验收、做好备案抽查工作,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防治措施,切实做好煤矿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工作;三是加强防治水治理工作,对每个煤矿的老空区积水都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督促煤矿企业坚持井下作业“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规定,严厉打击和查处超层越界、私挖乱采、探放水工作造假、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等违法行为;四是全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转型升级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要按照已批准的转型升级方案加快办理设计、审查、证照变更等相关手续,加大投入,加快改造升级步伐。要加强对列入关闭的矿井的监管,严防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人:成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