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热线】已婚妇女是否可对土地确权?与当地风俗习惯有关

17.03.2017  16:41

云南网讯(记者 张蕊)云南省农业厅厅长王敏正16日中午做客四位一体“金色热线”节目,现场接听了省内部分州市听众的电话,对农户们关心的国家粮食补贴、土地确权等问题做出回应。

已婚妇女是否可对土地确权 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处理

节目现场,接进了昭通听众温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中称,妻子的土地原属其父母家,但岳父岳母已过世,不知道妻子是否可以对该土地确权。

王敏正现场回答了温先生关于土地确权的疑问。2016年10月30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推进农业现代化。在确权的细节方面,由于中国各地传统文化的不同背景和不同习俗,有的地方,媳妇可以确权,有的地方夫家确权。

王敏正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各州市特色产业、领军企业有一定政策支持

曲靖沾益县的张先生致电“金色热线”咨询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王敏正回应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已经连续14年发布1号文件,对农业、农村特别是农民的补助力度逐年加大,但国家的补助都有非常明确的政策,比如粮食,每亩地补助60多块钱,光是这一项,云南得到的补助就有40多亿。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云南重点打造高原特色和现代农业的十大产业。依据云南各州市特色,对在品牌打造、标准化制定和规范化经营等各个方面的龙头企业或者有示范作用的产业和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国家粮食补贴有新调整 补贴与上报粮食播种面积有关

丽江玉龙县的张先生对自己2016年拿到的农业综合补贴从往年100多元降到20元有疑问。云南省农业厅种植业处王阳处长对此做出回应。

您提的这个问题,应该是我省数百万种粮农户所关心的问题。粮食生产方面的补贴,原本有三项: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从2016年开始,国家将这三项并为两项,耕地地理保护支持补贴和粮食规模种植补贴。

王阳说,首先,现在兑现到所有农户手里面的就是耕地地理保护支持补贴,这一部分占了原来三项补贴总数的80%,有20%是作为规模种粮的补贴,主要是给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和种粮企业,所以你说的补贴减少是必然的。

其次,张先生拿到的补贴降低的幅度较大,各地的补贴按照各县、各州市上报的粮食播种面积下拨,到具体的县估计播种的面积会变动,农户可拿到多少补贴,与各家种粮的面积变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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