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 正风肃纪
本报美编 谭冰 制图
本报记者 杨富东
“下定的决心前所未有、执行的力度前所未有、取得的成效前所未有”——当2015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许多人对2014年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然有了自己的概括和结语。
口碑从民心中来。2014年,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把从严治党置于全盘工作的重要位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沉下心抓党风,出重拳反腐败,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寻虎找蝇”、正风肃纪的过程中持续积累起正气清风的“正能量”。
扫污秽
“严”字当头,坚决惩腐肃贪
2014年,云南再次发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动员令”,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祭出了惩腐肃贪的重拳。
这一年,打“老虎”绝不手软——
2014年12月18日,昆明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杨跃国贪污、受贿一案。犯罪数额高达2120.4万元的杨跃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跃国在被网络举报后,人前“镇定自若”的他立即和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千方百计地掩盖真相,甚至还专程到省纪委要求组织澄清。然而,在办案人员深入调查、持续跟进和多方努力下,在瑞丽“横行霸道”的他最终还是“倒”下了。
这一年,拍“苍蝇”毫不留情——
2014年10月14日,昭通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永善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付永龙先后22次收受他人贿赂共263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大关县悦乐镇政府公务员张凤安,借征地拆迁和纠纷协调工作之机,违规获利10万余元,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一年来,各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纷纷进入了拍“苍蝇”的节奏,怒江、德宏等州市还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积极通报案件查办情况。
这一年,挖“蛀虫”从不拖延——
“在曲靖任职期间,单笔受贿最多达600万元,受贿总额高达4000余万元。”这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出的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的违法违纪金额。
查案初期,李云忠曾多次召集老板统一口径、串供、签订虚假投资协议、订立攻守同盟。到案后,他自认为作案方式隐蔽,与相关人员做了充分的反调查准备,一开始还不愿意配合调查,然而办案人员灵活运用证据,两天就击溃了他的幻想。
该案的查办,从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时28天。
数据或许更能直观体现我省惩腐肃贪的决心: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1885件(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8.2%;初步核实违纪线索7354件,增长47.8%;立案4311件,同比增长40.7%。其中厅级干部37件,县处级干部228件;结案4115件,同比增长36.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03人,增长43.2%;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34人,增长20.2%。
与以往相比,2014年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严,查处问题严,推动解决问题更严。“敢于动真碰硬!”“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舆论为此鼓劲叫好。
荡浊气
“实”字落地,坚定刹风整纪
“查处问题数26个,处理人数40人,其中给予9人党政纪处分。”2014年12月3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12月份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数据。
2014年10月,省委和昆明市委针对晋宁县富有村事件,掀起了一场罕见的“问责风暴”,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严重失职、缺乏担当精神,不能有效化解、没有在第一时间赶赴矛盾冲突激烈的前沿开展处置工作的16名县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实行问责和党政纪立案,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
……
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重锤狠敲,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执纪,强化通报曝光,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抓重要节点。从元旦、春节到“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国庆,持续不断重申纪律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巩固严禁用公款送贺卡、月饼、年货、“红包”等整治成果。目前,紧抓关键时间节点,制定下发通知、划出纪律红线,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通报违纪典型进行提醒警示,已成为我省一项常规性工作。
——抓突出问题。明确领导干部不得借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请客敛财,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推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亮明公车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清理违规使用军警号牌;在两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抓执纪问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回应、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014年以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省共问责各级干部2789人,问责单位58个;实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4批64起。经过激浊扬清,公款消费的“虚火”退了,杯觥交错的场面少了,迎来送往的“规矩”破了……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意为之一振。
筑高墙
“硬”字着力,坚持正人律己
省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要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慎始、慎微、慎权,不越“雷池”,不踏“红线”,在廉洁问题上永远从零开始,坚守一辈子。
2014年,我省积极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筑起了牢固坚硬的制度“高墙”。
以巡视为触角,在“寻虎找蝇”的过程中发挥监督、遏制、震慑作用——
2014年,省委巡视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巡视轮数由每年开展2轮增至3轮,人员力量方面,在原有7个巡视组的基础上,新组成3个巡视组。
一年来,省委10个巡视组先后对7个州(市)、43个县(市区)、18个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831件,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39条。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违法违纪案、普洱市政协原副主席张丽菊违法违纪案等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都是通过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的。
哪里有问题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2014年,我省将巡视工作这把党内监督的“利剑”磨得越来越亮。
以“三转”为契机,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在全省各级党委深入落实主体责任,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回归到监督执纪这一本源上来。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调整后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均占总数的近60%,将更多力量“压”到主责主业上;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开展了两轮清理,由原参加的172个减为15个。派驻机构进一步强化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围绕公共资源决策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和廉政风险防控,取得新的成效。
以自身建设为抓手,努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顶风违规操办乔迁宴席,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和后悔。”受到处分后,双江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赵家明悔恨道。
2014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利剑”指向“自己人”,不手软、不护短,从严塑造执纪铁军。全省全年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3月至10月,先后举办了7期培训班,使参训学员达到提高能力素质、适应工作要求、促进作风养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