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合作第三次外长会专家访谈】段涛: 云南应打造成澜湄合作的“前沿主力军”

14.12.2017  17:56

段涛

云南网讯(记者 罗蓉婵)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三次外长会将于12月15日在云南大理市举行,云南网采访了诸位专家畅谈关于澜湄合作的意义、前景以及建议。

云南省商务研究院院长段涛在接受云南网采访时表示,目前,澜湄合作机制已经成为我国推进次区域深化发展的重要尝试和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又一重要平台。作为我国唯一位于澜湄流域国界的省份,云南省已成为我国推进澜湄合作最前沿窗口和最重要舞台。在澜湄合作机制多边推进和地方承接中,依托云南参与GMS合作的基础和经验,应充分发挥云南在基础互联互通、全方位交流合作、历史人文渊源等方面的先天优势和有利条件,从规划布局、协调机构、会议机制、组织实施、领域项目以及功能落地、资金保障等各个方面给予明确指向性设计,打造云南成为我国在东南亚推动“一带一路”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关键试验田”、践行“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的“核心示范区”、推动澜湄合作机制建设的“前沿主力军”。

段涛建议:一是确立定位。依据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地缘连系,将云南定位为我国承接澜湄合作机制的关键身份,同时可将景洪打造成关键城市。

二是规划引领。吸纳云南参与国家澜湄合作机制推进相关规划和计划。协调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机构,开展澜湄次区域发展规划。积极服务“滇老泰合作试验区”建设,发挥关键节点的作用,与泰国的东部经济走廊、云南的滇中新区、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老挝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统筹谋划。

三是赋予职能。提升国家层面推进澜湄合作机制的城市承接设计,加强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将面向大湄公河次区域的GMS、云南与越北、老北、泰北以及滇缅合作等协调机构统一整合。

四是强化功能。2017年澜湄合作外长会议继续在云南召开,积极争取云南作为澜湄合作外长会议的中国永久举办城市,领导人、联合工作组、专项工作会议等也尽量落地云南。

五是平台常驻。倡导并引导建立全球澜沧江—湄公河商协会合作平台,发挥云南商界与澜湄合作机制的承接和衔接。整合政府、市场及民间等各方投入,支持设立澜湄合作(云南)基金以及相应运作平台。

六是互联互通。争取澜湄合作基金等金融支持,将周边互联互通云南境内段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优先实施经云南通达澜湄次区域国家的五网项目。

七是产能转承。在云南设立澜湄次区域大型企业的区域性总部,积极发展生物医药、生物环保、生物技术服务等优势产业聚集,支持加快中老、中缅、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以及边境经济区及试验区建设,开展加工贸易,探索跨境电商,加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等方面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