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共管水域交通安全第四次联席会议在大理召开

19.06.2015  12:26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6月17日,澜沧江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第四次联席会议在大理召开, 大理州、保山市、临沧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及重点县地方海事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共管水域在安全监管、港航建设、应急搜救、船舶船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会议强调,狠抓澜沧江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共同促进联动管理机制的形成,为实现澜沧江共管水域“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思想深处真正重视水上安全管理生产工作,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抓好安全生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时时事事必讲安全、必查安全、必重安全,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具体、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责任体系基础上,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解决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都在管、都不管、都没有管到位”的问题,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地方海事局的要求,狠抓澜沧江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我州属于云南省水运较发达的地区之一,流经境内的有澜沧江、金沙江、怒江和红河四大水系;有以洱海为中心的9个湖泊72个码头(渡口、停靠点),累计通航里程1233.5公里,是全省水网较发达和通航里程最长的地区。长期以来,我州始终将澜沧江共管水域安全监管列为重中之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认真负责,澜沧江共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一直保持着良好态势。经过努力,我州地方海事局先后获得全国海事“三化”建设好形象好品牌、全国高原湖泊“四型海事”示范点、全省“三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实现了连续30年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