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坚厅长带队赴玉溪市澄江县调研抚仙湖北岸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推进工作

14.10.2016  19:34

2016年10月11日至12日,省水利厅陈坚厅长带队到玉溪市澄江县对抚仙湖北岸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推进工作进行调研。厅办公室、农水一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玉溪市政府副市长孙云鹏、省水投公司负责人陪同调研。

抚仙湖北岸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实施总面积为5.005万亩,主要栽种蔬菜、荷藕和蓝莓,设计采用微喷灌和管灌模式,工程概算投资为16646.4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按“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推进实施。项目实施后,将实现抚仙湖北岸坝区灌溉管网全覆盖,预计每年可节水1271.66万立方米、节水率41%,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为4313吨、201吨,减少率分别为44.3%、47.3%。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澄江县甸垛龙潭饮水工程、抚仙湖流域北岸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一期(9050亩)、二期(4.1万亩)工程推进情况,并现场听取了县水利局、投资企业的情况汇报。10月12日上午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澄江县关于抚仙湖北岸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

陈坚厅长指出:抚仙湖流域北岸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是对澄江县高西社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试点经验的一次扩展和深化,其广度和深度都较前一试点有了深化和创新。项目的实施,对于保护抚仙湖等高原湖泊以及重要水功能区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借鉴意义,对于推进南方减水减排项目的实施也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目前,玉溪市、澄江县两级党委政府对抚仙湖流域北岸片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的推进思想统一、认识深刻、思路清晰、措施扎实,项目推进上进展顺利。下一步,市、县一定要围绕项目实施是抚仙湖流域节水减排试点经验的扩大、是云南高原湖泊面源污染治理的需要、是承担国家南方节水减排试点示范任务三大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全力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任务目标方面,要围绕“节水增效、节水减排”两项重要任务,形成“可量化、可评价、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在进度目标方面,按照2016年底工程任务基本完成,机制基本落地,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实现项目运行的进度目标来推进项目实施。

陈坚厅长强调,项目建设投资企业要加强力量、调集资源、细化节点,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地方政府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快机制度构建和落地。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合理的水价形成和精准补贴机制,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良性共进;完善用水合作社管理机制,赋予群众更多的权益,实现群众的持续增收。地方政府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环境,稳定社会资本可持续运营。同时要求澄江县政府要完善构建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全面履行节水减排的评价责任,探索建立项目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保障节水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要边改革、边总结,边完善,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并深化提升本项目实施的改革经验,以期为全省的示范借鉴提供样本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