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环保联合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30.09.2016  18:12

 

2016年9月26日至9月29日,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德钦县组织开展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环保联合执法活动。云南省环保厅巡视员杨志强、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黄杰总队长、西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张博总队长、迪庆州环保局局长松建生及两省区环境监测中站、迪庆州人民政府、迪庆州环保局、昌都市环保局、芒康县环保局、德钦县环保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联合执法活动。

根据日前签署的《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环境联合执法协议》,滇藏两省区以流金沙江、澜沧江跨界流域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流域内生态破坏得到遏制并好转,落实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水污染纠纷的协调解决,建立联合保护长效机制。2016年由云南省单人联席会轮值单位。9月26日至28日,联合执法人员对梅里雪山片区及德钦县境内金沙江、澜沧江流域生态情况及水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滇藏两省区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实现环境执法联动是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两地环保部门在今后的环保执法中,将积极落实《协议》要求,共同推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9月28日下午在德钦县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的2016年滇藏两省区跨界河流环保联合执法工作交流会上,德钦县人民政府王秀珍副县长、西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张博总队长、迪庆州环保局杨勤政副局长、昌都地区环保局黄飞局长、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委副书记吕义舜、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李名升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刘建平作了工作汇报。会上,双方就完善省级环境执法工作会商制度、2017年联合执法工作要点、跨界流域应急协作联动等事宜进行了商讨;对当前滇藏两省区在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在深化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动应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能力建设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据了解,根据《协议》,流金沙江、澜沧江跨界流域将作为省与省之间双方监控、监管的重点,执行省省联合环境执法制度;通过两省区联合环境执法检查,实现相互监督、共同治理、协作监管。滇藏两省区将通过建立联席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测预警、环境应急联动、环保准入统一门槛等多重保障制度,确保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