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今年开湖两次 先捕大鱼再捕银鱼和虾

10.08.2016  16:19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今年滇池开湖捕捞将分阶段开展两次开湖捕捞工作,先后捕捞大型经济鱼类及捕捞银鱼和虾。这是自2012年开湖捕捞以来,连续第5年滇池开湖捕捞,同时也是5年来首次分阶段进行两次开湖。

  随着滇池“以渔控藻”项目实施完毕,滇池各种经济鱼类生长良好,渔业生态功能逐步显现。同时,经过2014、2015两年的禁捕,大型经济鱼类(鲢、鳙、鲤、鲫、鲌等)已具有一定的种群规模,具备开湖捕捞的基础。

  开湖捕捞有利于周边农(村)民增收,解决失(无)地农(村)民的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提取鱼体所转化的水体中的氮磷,达到清除内源污染,加强生态修复目的;开湖捕捞能有效维护滇池渔政管理秩序。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滇池的渔业资源,实现渔业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滇池渔业资源的现状,决定开展2016年度滇池开湖捕捞及封湖禁渔业的有关工作。

  第一阶段:允许持有2016年《滇池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人员,于今年9月13日至9月24日间,每日6点至18点,共12天,使用合法网具入湖捕捞大鱼(鲤、鲫、鲢、鳙、鲌等),禁止捕捞银鱼和虾。考虑在中秋节前开湖捕捞,有利于沿湖群众增产增收,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第二阶段:允许持有2016年《滇池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人员,于今年9月29日至10月23日间,在滇池外海(不含草海)每日6点至18点,共25天,使用人力(风力)拖网捕捞银鱼和虾,禁止捕捞大鱼(鲤、鲫、鲢、鳙、鲌等)。

  需要提醒的是,为有效保护滇池渔业资源,自今年10月23日18时捕捞结束起,开始实施封湖禁渔,期限至下一年度开湖捕捞时。期间,滇池水域全面实行封湖禁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滇池水域进行任何性的捕捞活动。滇池开湖、封湖监管工作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县、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所属的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滇池开、封湖监管工作。

  链接

  近年来滇池开湖期及渔获量

  时间 渔获量

  2010年常年全面封湖

  2011年常年全面封湖

  2012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共计15天) 共捕捞鲢、鳙、鲤、鲫、红鳍鮊2500多吨,大多数渔民收入在2—5万元

  2013年9月19日至10月5日(共计15天) 共捕捞鲢、鳙、鲤、鲫、红鳍鮊等大型经济鱼类2735吨,渔民收益多为1—2万元

  2014年10月9日至11月7日(共计30天) 共捕捞虾1300吨、银鱼200吨 渔民收入2万元以上的占15%,1—2万元的占80%,1万元以下的占5%

  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共计31天) 共捕捞虾400吨和银鱼200吨由于收成锐减,90%以上渔民收益多为1—2万元(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