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召开2019年第2次省河(湖)长制部门联席暨省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会议

15.07.2019  13:03

2019年6月27日,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召开2019年第2次省河(湖)长制部门联席暨省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会议,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良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昭斌主持会议。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州(市)河长办主要负责人,九大高原湖泊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省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省级河湖长联系单位联络员、中交疏浚集团、云南建投集团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陈豪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到河(湖)长制工作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遵循,推动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推动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会议就2019年下半年全省河(湖)长制的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狠抓铁腕治湖,打好九湖保护治理攻坚战。二是狠抓规划编制,强化规划空间管控。三是强化综合施策,打赢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四是狠抓有名有实,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五是狠抓“清四乱”行动,推动河湖面貌改善。六是狠抓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七是狠抓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大强监管力度。八是狠抓数字化进程,加快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九是狠抓项目投融资,健全河湖保护治理投入机制。

会议听取了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报告编制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专题巡视和省州(市)联合调研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九大高原湖泊“三线”划定工作和“十三五”规划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安排2019年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任务清单以及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是云南河湖保护治理的重中之重。河湖保护治理只许成功,不能失败。特别是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目标任务的实现只许提前,不能拖后。全省各部门、各州(市)要积极落实河(湖)长制,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保护治理要求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目标要明确。二是问题要找准。三是规划要科学。四是措施要有力。五是资金要保障。六是行动要迅速。七是落实要到位。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河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一定要保护好高原湖泊的殷殷嘱托刻在骨子里,树牢“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把河(湖)长制工作,特别是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压倒性态势,扎实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贯彻执行好总河长令第3号,努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名又有实”转变。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建立“一河(湖)一档”动态台账,加快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河湖监测监控体系。二是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深化“云南清水行动”,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全面组织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力争年底前还河湖一个干净、整洁的空间。三是全力以赴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全面启动实施《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重点推进河湖岸线管理,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修复保护和景观带建设等工作。结合河流水系分布、江河湖库保护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统筹推进,以滇池、洱海、抚仙湖、泸沽湖和独龙江、瑞丽江、盘龙江、思茅大河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最美河湖。

会议强调,要坚持“铁腕”治湖,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一是推进规划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保护治理的总体思路,推进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流域保护和开发的全方位管控,推进绿色发展。二是加快推进“十三五”水利规划、“一湖一策”等项目实施。三是加强流域空间管控,加快推进“三线”划定工作。四是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人大督察、省委专项巡视和省市联合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五是强化严管严治,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严管严治,推进依法治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