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在大理召开

29.09.2015  14:52

9月24日,全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在大理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精神,交流推广洱海等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水十条》的落实,安排部署下一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副部长翟青,省政府副省长刘慧晏,国家环保部、国家财政部相关司领导,云南、山东、湖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重庆、陕西等14个水质较好湖泊所在地省市环保厅局领导和州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州委书记梁志敏,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宁等我州领导出席会议。

陈吉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刘慧晏代表省委、省政府致辞。

陈吉宁说,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用严和实的精神来认真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洱海保护治理成为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和榜样。大理州解放思想、用心真干实干,在洱海保护治理上真正做到了“党政同责、属地为主、部门挂钩、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部门齐抓共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洱海保护治理,使大理发展的重要根基不断得到筑牢。

陈吉宁指出,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我们要切实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进一步认识,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要牢固树立正确的自然观、政绩观,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要以改善自然环境为目标和标准,处理好发展质量和总量的关系。要严格执法,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达到提高生态环保效率的目的。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范各类开发利用行为。全国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贯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建立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党政同责,严格湖泊生态保护领域的环境执法,推动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展现新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陈吉宁强调,要结合国务院出台的《水十条》,扎实做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要科学治污,完善湖泊流域生态保护体系。要在做好科学技术支撑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决策,提高治污效率。二要预防为主,优化湖泊保护空间,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做到在保护中发展。要转变观念,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和“边污染边治理”的错误理念,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注重新上马企业的筛选,留足环保空间,有效堵住污染源,切实保护湖泊生态环境。三要完善地方标准,尊重每个湖泊流域自身的自然规律。要在尊重普遍性、一致性的基础上,结合各个湖泊自身的实际,明确不同的标准,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方法,达到保护的更好效果。四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湖泊投入长效机制。要加大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的投入力度,广泛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本,逐步降低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成本。五要严格执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良好法制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证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是给后代留下有价值生态系统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质量改善为核心,科学、系统地推动水污染治理,为实现美丽中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环保系统应有的贡献。

会议当天,陈吉宁一行先后来到海东、双廊、上关、洱源东西湖、喜洲、湾桥、凤仪等地,对海东开发截污治污、双廊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洱海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环湖“三退三还”及湿地建设、洱海源头及环湖湿地生态修复、洱海流域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系统运行、苍山十八溪治理及苍山水资源统筹利用、洱海流域“网格化管理”、环湖截污PPP项目等进行走访察看和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行还乘海事工作船察看洱海水质情况,听取工作汇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年1月至目前,洱海全湖有4个月符合Ⅱ类水质标准,5个月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水体透明度总体高于多年平均同期,总氮浓度、总磷浓度总体低于多年平均同期,溶解氧浓度总体高于多年平均同期。调研组一行还先后深入下关兴盛桥北片区综合管网建设工地现场、银桥镇云海芳草种植基地、湾桥镇古生村、喜洲镇海舌半岛、喜洲镇上关村、上关镇罗时江河口湿地、洱源县东湖湿地、喜洲和满江垃圾收集中转站,分别就综合管网建设、环湖截污项目、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村落污水处理、湿地生态恢复等进行深入调研。

陈吉宁在调研中指出,洱海是全国第七大淡水湖泊、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是大理发展的重要根基。要以洱海水质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保护治理,抓实截污治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做好洱海保护治理的科学研究,加强对蓝藻原发区域的监测,确保洱海全湖水质稳定,永葆洱海一泓清水。

刘慧晏在致辞中指出,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发展提出了新的定位和更高的要求,要求云南努力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习近平总书记还专程到大理洱海考察,并听取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情况汇报,要求云南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山清水、蓝天白云,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先后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九大高原湖泊的保护治理。这次全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在云南召开,充分体现了国家环保部对云南环保工作,特别是对大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云南省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各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梁志敏代表我州作交流发言。他说,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多年来,州委、州政府坚持“洱海保护高于一切”的理念,通过重点实施“双取消”、“三退三还”、“三禁”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启动实施“六大工程”,较好地实现了“控源减污”目标。2009年,国家环保部将洱海源头的洱源县列为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2011年,洱海列为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2012年,大理州围绕实现洱海Ⅱ类水质的目标,全面启动“2333”行动计划,洱海保护治理实现了从 “一湖之治”到“流域之治”再到“生态之治”的飞跃。“十二五”以来,洱海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有28个月达到Ⅱ类,洱海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考察时,对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大理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和各级领导的指示要求,把生态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举措,扎实推进依法治湖、工程治湖、科学治湖、全民治湖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四治一网”工作,洱海保护治理在“依法治湖、管理体制、工作思路、生态补偿、污水处理、垃圾清运处理、严管严治、面源污染治理、财政投入、全民动员”十方面取得新突破。

梁志敏表示,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大理州将以“立此存照”为军令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环保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把洱海保护治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永葆洱海一泓清水。将以“十三五”规划为新起点,着力实施流域截污治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流域生态建设、水资源统筹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流域监管保障“六大工程”,力争到“十三五”末,确保洱海及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湖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力争8个月达到Ⅱ类,努力把洱海流域打造成贯彻落实《水十条》的样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示范区。

国家财政部经建司领导,以及山东、湖南、江苏、浙江、陕西等省与会代表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