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宝宝游泳滑倒妈妈3处骨折 游泳馆垫付8万治疗费

08.05.2015  10:56

杨女士和老公带着7个月大的宝宝到昆明北市区一家婴儿游泳馆游泳,杨女士拿着游泳卡去登记,在前往前台的路上,一不小心滑倒,造成尾椎和胸椎骨折。游泳馆为杨女士垫付了8万元住院费和手术费后,不愿再垫付费用。昨天,这家游泳馆的负责人提醒大家:夏天来了,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很多人都爱去游泳,但要注意安全,小心滑倒摔伤。

伤者讲述

去前台登记时滑倒摔伤

昨天,杨女士告诉记者:4月30日下午,她和丈夫带着7个月大的宝宝来到这家婴儿游泳馆。刚看见水,宝宝就兴奋得手舞足蹈起来。她就让丈夫先带着宝宝去游泳,自己则拿着游泳卡去前台找工作人员登记。她刚走到宝宝洗头区域便突然滑倒,重重地摔在地上。

啊!”杨女士惨叫了一声,就再也说不出话来。据她回忆,摔倒一瞬间她脑子一片空白,然后就痛得话都说不出来。“我没看见地上有水,谁知脚底一滑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了。”杨女士说,当时一心只想着赶紧去登记后,要去陪宝宝,所以没留意地上是否有水。

看到有人滑倒,游泳馆工作人员赶忙上前将杨女士扶起,并搀着她到沙发上休息。期间还有工作人员拿着垫子过来给杨女士垫腰,想让她舒服一点。休息一会儿后,杨女依旧觉得疼痛难忍,就让丈夫和两名工作人员陪同她到省红会医院就诊。

游泳馆回应

已经垫付了8万元费用

记者了解到,检查后,医生告知杨女士,她尾椎两处骨折和一处胸椎骨折,需要马上住院治疗。游泳馆工作人员当即支付了1万元住院费,但由于杨女士胸椎骨折必须尽快做手术,因此面对7万元手术费杨女士一家与游泳馆负责人产生了分歧。

杨女士认为,事故发生在游泳馆内,因此7万元手术费应该由游泳馆垫付。而游泳馆负责人张女士则认为,应由双方各自承担50%,游泳馆只支付3.5万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但为了不耽误杨女士的治疗,游泳馆还是在5月3日交了全部手术费。第二天,医院便给杨女士做了手术。

手术后两天,医院向杨女士发来交费通知单,让她交纳后期住院费。杨女士的家人与张女士联系,要求他们到医院交清费用,但遭到拒绝。

我们并不是推脱责任,事故发生后我们及时地把她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各种医疗费,后期费用是不可能再交了。虽然她在游泳馆摔倒我们有责任,但也不是负全部责任。现在我们建议杨女士还是找一个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张女士说,他们已联系了法律顾问和保险公司,待杨女士病情稳定一些后,将与她协商解决此事。

杨女士则说,在责任还没有划分前,游泳馆应先支付后期费用。“我们希望游泳馆把医疗费结清,等以后责任划分出来后,我会把我应付的钱还给他们,我也不是会赖账的人。”杨女士说,自己现在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请律师非常不方便。

游泳馆负责人张女士提醒大家:夏天来了,天气越来越热,不少父母都喜欢带孩子去玩水,但要注意安全,以免发生类似事故。

记者 张晓橙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