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游客在长水机场当上临时监督员 要求不得暴露身份

21.07.2015  12:35

    

受邀游客(右)现场填写申请书。 供图

    日前,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来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随机邀请14位游客作为旅游行业临时义务监督员,义务监督所报旅游团队的服务质量。

    从西安来昆明旅游的张女士和儿子刚下飞机,就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旅游团队集合区碰到了两位挂着胸牌的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两位工作人员的来意后,张女士在《昆明市旅游行业临时义务监督员申请表》上,留下了自己的姓名、电话、此次在云南游玩的时间及简要线路、参游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信息,成为昆明第二批旅游行业临时义务监督员中的一员。

    这14名临时义务监督员,分别来自14个不同的旅游团队。其中,12位赴昆的省外团队游客,绝大多数人的行程为“昆明—大理—丽江”滇西黄金旅游线;2位是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的省内团队游客。

    作为临时义务监督员,这14位游客将在各自的旅游过程中,对旅行社、导游和驾驶员的诚信经营和服务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内容,核对用餐、住宿、交通、景点游览、购物、导游服务等环节的履行情况,向支队客观反映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收集、反映其他游客对昆明旅游管理工作和旅游执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您在行程中,不能暴露义务监督员身份,正常参与旅游团队活动。当发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时,您需要收集证据,保管好《旅游合同》及发票收据,在行程结束后10日内,向我们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如果遇到导游诱导、威胁购物,做好音频、视频资料收集,还可以提供同团其他游客的证言。“支队工作人员对张女士说。

    张女士说:“这是我第一次带儿子来云南旅行,之前看过一些游客不购物被骂的报道,还有点担心。今天成了义务监督员,知道了如果旅途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心里面也有了底。“

    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行程结束后,支队将对每位临时义务监督员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行程详细情况、是否存在旅游服务质量问题以及对昆明旅游行业的意见、建议等。如有向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支队调查属实、成绩显著的,将依据《昆明市旅游行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督促旅游行业、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今年2月,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旅游监察支队启动旅游义务监督员工作,除首批聘请12名喜欢旅游、热心公益的固定义务监督员外,还采取随机聘请旅游义务监督员的形式,组成昆明旅游行业义务监督员队伍,义务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全市旅游行业规范治理监督工作。今年3月,首批8名临时义务监督员已开展第一次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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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种方式举报旅游侵权

    很多游客被问到“旅途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时怎么办”时,都表示不清楚怎么处理。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人士介绍,旅游行程中如果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游客可以在行程结束后向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也就是说,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游客可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若超过90天的,则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无权对该投诉进行受理。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的时效自立案之日起计算,不超过60天,在60天内旅行社和游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终止调解,游客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话举报:0871-96927

    电子邮件举报:[email protected]

    网络举报:昆明旅游质监网(kmts.kmta.gov.cn)

    书面举报: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北楼5楼,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收,邮编650500(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凡)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