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昆明版即将出台

09.04.2015  00:50

你在旅游时是否遇到一些不文明行为,却又无能为力?4月6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展开,根据这一《办法》,省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游客不文明行为,这些记录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记者从昆明市旅发委获悉,目前,省旅发委与正积研究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施方案,而昆明版实施方案也将在近期出台。

昆明正在打造世界知名旅游城市,以“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高原湖滨生态城市、中国面向西南开放城市四大“名片”向全球推广,游客的不文明现象将直接影响昆明旅游城市形象和建设,昆明如何应对《办法》的实施?如何记录不文明行为?游客们怎么看待《办法》的施行?8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昆明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及来昆游客。

随手拍”不文明行为

游客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

在没有具体的《办法》出来前,虽然旅游部门需要对游客的不文明现象负责,但是却没有执法权,只能请公安部门等协助执法。”市旅发委质量规范管理处的董处长介绍,今年2月的时候,针对伤害海鸥的哈尔滨游客,只能在昆明森林公安的协助下千里追凶才最终对游客进行了处罚。“游客摘花、损坏公园设施,我们也只能劝导教育,却很难让游客进行赔偿,公园也很无奈。” 西华园保卫科科长张耀华介绍,面对游客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尽管不少公园都有自己的监管人员,但是基本都以劝导为主,很难进行实质性的处罚。

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段庆元监事长表示,“这些记录信息的运用,未来主管部门是否可以提供给旅游相关经营企业,由企业自由决定是否在未来的业务中对名单中的游客采取拒绝接待、提高价格等方式进行惩戒。而游客们的相互监督,也是促进文明旅游的一种很好方式。”段庆元还提出,《办法》在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题,比如在散客化的大趋势下,如何有效地采集不文明游客的具体信息,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这些信息也是一个难题。

新《旅游法》的出台,约束了导游对游客的监督作用,旅游部门也有了一个游客‘黑名单’,省市旅游部门即将推出不文明行为记录机制,游客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他们可以通过‘随手拍’等形式,把不文明现象曝光,旅游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再进行取证,最后达到监督的效果。”董处长介绍。

我们在石林的时候,同一个团队的不少游客为了拍照效果,不仅摘花,还直接踩进花地里去,我们看着很心疼,但是又不好劝阻。”来自江苏的游客翟秋霞说,《办法》出台后,不文明现象和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应该很多人会因此有所收敛,而他们也表示愿意做个文明游客的同时共同监督其他人。

记者在金马坊、翠湖公园随机询问了10名游客,他们都表示《办法》为全体游客敲了一个警钟,从制度的层面上督促自己做个文明游客。“在国外旅游时,经常有一些提醒不要随地吐痰等中文标识,让我们觉得很丢脸。现在开始全民监督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坚持下来应该能改变国外景区对中国游客的看法,其实大部分中国游客都愿意做个文明游客。”来自广东梅州市游客邱晓玲说。

律师建议全国联网管理“黑名单

建立长效机制约束游客行为

“《办法》只是一个政府的规定,是个引子,而杜绝游客不文明行文还需要建立长效的法律机制,从法律层面上来约束游客行为。” 云南省明靖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文曙律师表示,记录在案的不文明行为,如果能采取全国联网动态管理的方式,无论哪个省市有不文明行为,只要确定,则记录在案,而两年的记录时间,一方面可以让游客吸取教训,一方面也能让游客有个改正的机会。

除此之外,昆明市的《办法》落地细则尤其重要,比如,社会举报渠道在哪,媒体报道、社会举报后又如何核实。周文署表示,这个政策涉及到公民权利,所以更应该慎重,取证调查要职权清晰。而在一些发达国家,信用记录十分重要,一次逃票可能就会影响一个人的就业、求学、贷款,对个人生活影响非常大,而目前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并未完全建立起来。“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要法律和时间的检验。”(昆明日报 记者江雨珂)

旅行中 这些都是不文明行为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

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

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