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合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云南省相关贯彻落实工作

20.07.2015  18:25

近日,为推进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开展,由国家安全部、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组成、国家安全部副巡视员张华组长带队的中央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合督导检查组就云南省贯彻落实中综办24号文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中央督导检查组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等方式,督导检查了我省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汇报会由云南省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郭品同志主持,省领导小组15个成员单位及昆明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邮政管理局局长李云山同志代表领导小组从工作机制建立、地方贯彻文件出台、学习传达部署等九个方面向中央督导检查组全面汇报了云南省在贯彻落实中综办24号文件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其他成员单位分别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补充汇报。

会后,中央督导检查组在省领导小组的陪同下,实地抽查了在昆两家快递企业。听取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汇报,检查和询问了分拨中心安全设施配备及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情况。检查组要求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人防、物防和技防等软硬件实力,确保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中央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抽查后,对云南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尤其在实名制和安检机配置工作上有实质性的推进,领先于全国,切实起到了先行、先试、先探的作用。同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发挥联合协作机制作用,争取尽快组建“云南省邮政管理局邮政业安全中心”。争取对安检设备配置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全面推进配备工作。二是是加强监管系统信息化的建设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三是督导企业严格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标准配置各类安全生产设备。

李云山局长表示,将认真落实中央督导检查组的各项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充分发挥省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我省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昆明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