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混改意见 充分竞争行业不强调国资控股

25.09.2015  16:41
    中国网财经9月24日讯(记者 李春晖)国务院今日晚间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只强调了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并未强调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
  分类、分层推进国企混改
  《意见》提出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将国有企业分成三大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及公益类国有企业。
  而《意见》中只对“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提出了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其他两类则并未提出这一说法。对此,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表示,在充分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混改,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并不一定强调国资控股,这是混改的一个方向。
  同时,《意见》提出分层推进国企混改,可以通过子公司、集团公司两个层面来推进;同时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企混改
  《意见》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包括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通过海外并购、投融资合作、离岸金融等方式,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技术、人才等资源和要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提高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
  黄群慧称,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外资也是非公有资本的组成部分。
  对于吸收外资参与国企混改的风险防范,《意见》称,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加强产权保护 健全法律法规
  《意见》提出,要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加强产权保护,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健全严格的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整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和知识产权权益;健全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力度,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吹风会上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切实保护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黄群慧也认为,加强产权保护和健全法律法规,是《意见》的最大亮点之一。“加强产权保护不仅包括国有资本,同时也强调保护非公资本。”黄群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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