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新工作规则中12个“不”

01.09.2015  13:35

    刚刚过去的周末,深圳各大媒体相继聚焦了一件事,那就是新修订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下称《规则》)8月26日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官察君细读之余再对比2004年第一版深圳市政府办公规则,发现最新版《规则》篇幅长了、内容多了,更引人注意的是明确说“”的条款从6项增加到12项,涵盖了政府文件制定和出台、政府会议规模和数量、行政执行、干部休假、廉洁从政等5方面的重要原则,增加一般文件不得谈钱谈编制、无实质性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等内容,工作纪律中明确市政府组成人员有不同意见可在市政府内部提出,个人不得有任何与市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等。

    新提法:“提高行政执行力”“马上就办

    8月26日公布的最新修订《规则》含12章62条款共8000余字,照今天“精简高效”执政的标准来看,也算是一个“大部头”。2004年第一版深圳市政府工作规则共10章65条款共约6500字,相比之下,新版多了1500字,是多了哪些内容?此次出台的《规则》,在组织人员职责、公文审批、会议制度方面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同时新增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执行力等亮点,及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细化。

    在新增的“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中,《规则》提出市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均等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中可以看出有了很多与时俱进的新提法,比如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及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等。“提高行政执行力”也是新要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这样的句子也写入规则中。

    规则在推进“政务公开”中明确要求,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或各类媒体,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