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微腐败” 增强获得感 我省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

19.09.2018  17:51

        本报讯(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王荣光) “村委会收取并挪用的危旧房改造保证金退还给我了,现在房子改造好了,补助金也打到卡上了。感谢党,感谢纪委监委的同志!”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跟踪检查群众危旧房改造保证金清退情况时,诗礼乡牌坊村村民李朝祥感激地对跟踪检查人员说。

        感激的话语映衬出的是有力的行动。今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1月至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960个,处理483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00人,组织处理3565人(含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197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等问题,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纪律保障。在具体工作中,通过抓实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通报各环节,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转办、各脱贫攻坚主责部门移交、督查检查反馈、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举报等渠道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立项督办。

        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信、访、网、电、新媒介”举报平台建设,构建纵向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覆盖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的“一纵三横”检举举报平台网络,实现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全覆盖。同时,坚持不办案就下访、有问题就下访、有反映就下访、有重点就下访,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能力。3月初,省纪委省监委组织检查组,带着省级重点扶贫项目、重点扶贫资金及前期发现问题3份清单,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进村入户调查了解问题线索。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基层资源,为搞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1月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受理信访举报273件,通过谈话、函询、初核,举报失实予以了结135件,立案审查办结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其中,开除党籍1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在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过程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各地区各部门严肃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结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省巡视巡察机构坚持上下联动,集中发力,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回头看”等方式,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省委第四轮巡视安排2个巡视组分别对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4个省直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同时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昭通、迪庆、怒江3个州市及其所属贫困县市区,对相应部门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形成上下联动,集中了解并推动解决全省农、林、水、国土等领域在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