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笃行学习贯彻好《准则》

15.01.2016  09:40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以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对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教育、是倡导、是保护、 “防火墙”,只有自觉学习领会好《准则》,做到深信笃行才能远离腐败,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做到知行合一。 每位党员必须强化对《准则》八条规范内容的全面系统学习,学深悟透,领会精神,熟记于心,做到学习认识与实践行动相结合。在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到认知与行动的统一,决不能欺上瞒下,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要做一名名副其实的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

      要做到自律为主他律为辅。 准则》是约束规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由于党员领导干部职位和角色需要,其手中不同程度的掌握着一些权力和资源。党员领导干部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发挥《准则》的内在约束力、执行力,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履行《准则》的行动自觉,建立在领导干部“自律”的思想基础上。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规定的自觉性,只靠外界的监督是行不通的。

      因此,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自觉执行《准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督,强化“他律”的积极作用,才能真正做到自觉遵守《准则》。

      要从细微入手,点滴做起。 践行《准则》要求我们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手,“勤小物,治其微”、“勿以恶小而为之”,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不要因为一个微小细节、一个小问题毁掉自己、毁掉家人,毁掉部门单位的荣誉。

      要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励。 准则》的全面实施,是规范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一场及时雨,是我们的行为规范和从政指南。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全面对照,严格执行,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工作氛围,筑牢廉洁从政的防洪堤。

    要把《准则》作为人生指南,常怀敬畏之心、平常之心、警惕之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言行一致,切实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时刻用《准则》警示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励,始终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