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战100天 力保消防形势稳定 省公安厅发文部署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为认真吸取昆明市官渡区“3•04”重大事故教训,深化冬春旱季火灾防控工作,省公安厅制定下发《全省公安机关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从3月9日起至2015年南博会结束,奋战100天,开展以集商品贸易、货物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经营性“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方案》明确,从3月9日起至2015年南博会结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结合自身职责、管理权限,对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分三个阶段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成立由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祖俊任组长,消防总队军政主官任副组长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日常事务,同时制定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标准,对排查范围、排查任务、“两清”整治作出规定,还进一步规范了区域性火灾隐患4大类17小类排查整治要点。
《方案》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坚决制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二是深入排查,全力整治隐患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辖区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检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组织力量督促整改,凡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该查封的查封,该取缔的取缔,决不能养痈遗患,确保消防安全。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协警、社区农村网格员、管理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提高消防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自纠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明确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监督警务“网格化”管理措施,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严格实行“实名制”排查整治,确保责任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