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

12.04.2016  14: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中消协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实现“消费满意在 云南 ”目标,在经济新常态下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拟联合省消协理事单位、省工青妇组织、行业协会、相关媒体和企业,于2016年2月下旬至3月15日期间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八个一”系列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召开2016年省消协常务理事会暨3•15活动通报会。公布了2015年云南省消协十大典型案例;通报了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方案以及2016年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二是组织召开云南省行业协会消费维权联席会议。组织参会代表参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学习借鉴在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利用行业优势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和解消费纠纷的经验和做法,并联合行业协会共同发出了倡议,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开展系列电视专题访谈活动。联合云南电视台、云南网、大型企业举办系列电视、网络专题访谈活动,就如何在经济新常态下完善企业 诚信 、行业自律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话题展开讨论,反响强烈,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是开展手机公益短信宣传活动。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开展了以手机短信为主要形式的公益宣传。
        五是发布一系列消费警示、提示。春节前至3•15期间在云南经济日报、3•15维权网等相关媒体针对消费热点和难点发布系列消费警示、提示,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是编印一期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专刊。组织编印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专刊,加大宣传力度。
        七是组织开展“放心农资消费州市行”活动。联合普洱、曲靖、玉溪开展了“2016年放心农资消费州市行”活动。
        八是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省工商局、省消协、昆明市工商局、昆明市消协在昆明市联合举行了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来源:  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