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杀熟” 消费者多自认倒霉 消协: 昆明微商“零投诉”实因维权难

04.08.2015  12:01

据腾讯公布的2015年业绩报告,25%的微信用户每天打开微信超过30次,55.2%的微信用户每天打开微信超过10次。而在微信朋友圈,或多或少都有那么几个“卖东西的”:澳洲代购、自家产的红枣、名牌包包、化妆品……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微商”,听着上一级代理月入万元的收入神话,前赴后继。经历了前年到去年的野蛮生长,如今的朋友圈俨然成为了一个集市。

买到次品自认倒霉

云南民族大学的小蒋暑假找了份工作实习,公司的同事向她讲述了亲身经历:因为脸上长痘,跟微信好友买了祛痘的产品来用,结果脸部过敏越发严重,又被忽悠到美容院打了上万元美容针,事后发现上当,想要维权,所谓的“微信好友”却对她取消关注了,只能自认倒霉。

小蒋同事的经历不是个例,虽然在朋友圈买卖东西确实属于交易,且不免买到次品或假货,但据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他们暂时没有收到消费者关于微商的投诉,因很多在微信发布商品信息的,不具有实体店,这种情况下具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就更少了,没有这些的话,当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连主体是谁都不知道,很难维权,也难以监管。但从长远来看,这个新生事物也给大家带来了方便,国家下一步肯定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对其进行约束管理,使之得以良性发展。

月入万元只是一个遥远的梦

在昆明上大学的铃铛从前年底,就开始在朋友圈卖东西,那时候只想挣点零花钱。毕业之后她找了一份喜欢的工作,但微薄的工资无法满足日常的开销,于是又换了一家减肥产品做代理。据她所言,从去年10月份至今,目前已经做到市代,也发展了十多个代理,每月流水五万多,收入万元。但每天要接单,又要给代理培训,休息时间几乎没有。

据了解,目前微商行业主要有B2C和C2C两类主要模式。B2C模式为通过搭建一个微商管理体系,提供完整的分销方案,有专用的销售系统,卖家依靠销售进行提成。而C2C模式则是通过品牌商找一级总代理,由一级总代理往下,层层发展代理商销售产品的纵向模式。其中,C2C是最为普遍又最有争议的微商模式。

相比以代购和海淘业务为主的个人卖家,C2C微商具有明显的层级性。据了解,C2C微商一般以品牌——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区域代理)——三级代理(个人卖家)结构为主。以某神皂为例,总代理的拿货价如果是30元,一级代理从总代理处进货价为50元,再下一级为80,传递到消费者手中则为128元。

记者又采访了几名微商,均表示,如果做到铃铛那样级别的代理,是可以挣钱的,但是朋友圈大多数,是底层的代理,即个人卖家,拿货价格高,销路不广,货物囤积,月入万元只是个遥不可及的神话。

小菲目前在朋友圈卖无钢圈内衣,因为每个月只能卖个十来组,她只能从上一级代理那里拿货,而内衣不属于消耗品,在朋友圈能买的朋友都跟她买过之后,她不得不寻找新的买家,挖掘潜在客户,但事实是,当抱有销售的目的时,特别是现在每个人的朋友圈都微商四起,一般人加好友之后发现是卖东西的,要么取消关注,要么选择不看朋友圈,挣扎了一段时间之后,她放弃了靠这个赚钱的想法,“客户不确定,每个月的收入都不稳定,还是找份工作靠谱。

陈波最近不再向朋友圈发面膜的信息了。原来是她之前做的某品牌面膜,安全问题被曝光。最后还有一些囤货,她只得扔到了家里角落。

专家提醒:加好友要谨慎

以6亿用户占据移动互联网流量入口的社交平台微信,曾被视为是颠覆淘宝电商生态的最大“威胁者”。微商作为依托微信社交生态而产生的新型商业模式,其实力不容小觑。但微商交易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大部分“微商”没有实体店,属于“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三无”店。大多数微信商家没有根据《网络信息交易管理办法》备案卖家信息,因此容易造成卖家借机欺诈、售假后删除相关记录或跑路的现象,增大交易风险。

昆明市消协提醒:“法律虽然确定了原则,但具体问题不易操作。鉴于目前存在的情况,商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营销,是消费者本人允许微商加入朋友圈,才可以接受营销,所以建议消费者提高自己的判断力,收到陌生好友添加需谨慎。买贵重物品还是选择到正规商场购买。

记者 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