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 维护“一日游”合法权益

01.02.2016  08:41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如何愉快地参加“一日游”,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为大家出行旅游提个醒。

●远离“低价团

有些旅行社为了抢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的形式组织旅游团,然后采用强迫、变相强迫或者误导诱骗的方式让消费者购物。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贪图小利,不参加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旅游团,远离“低价陷阱”。

●选择正规旅行社

报名时要了解清楚旅行社的名称、经营地址,查看旅行社的相关证照和业务范围。非法经营的“旅行社”往往会在宣传页上打出诱人的旅游价格和游玩景区的相关内容,但缺少旅行社的具体信息。消费者选择“一日游”时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报名,不要相信非正规网站及小广告宣传。

●认真阅读旅游合同

消费者在签订“一日游”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其中关于旅游购物的安排事项和行程,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以及购物次数、自理费用项目等内容。还可以对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进行多方面比较。

●不要盲目购物

消费者参加“一日游”需要购物时,一定要量力而行,在购买宝石玉器、珍珠水晶、药材保健品等商品前,应做足功课,详细了解商品及其价位,谨慎鉴别商品质量,避免购买到质次价高的商品。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遇到超出合同之外的购物活动,可以提出异议或拒绝参加。若强行安排或发现“三无”商品或商品超过保质期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注意乘车安全

游客在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并按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依次序上下车,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在车临时停靠期间,服从服务人员安排,不要远离。在乘车途中,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注意关好旅游车窗,拿完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向车窗外扔物品,以免伤害他人。乘坐汽车时,旅行社不分配座位,游客应互谅互让、照顾老人和儿童,副驾驶位游客不能乘坐。注意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

●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应随身带上矿泉水及干粮等食品,以备不时之需。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药品,以免上当和失窃。

●注意游览观景安全

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经过危险地段时不要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参与登山、游泳等活动,注意适当休息。

●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倡导广大消费者文明出游,理性购物,主动索要发票或消费凭证,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生活习惯、风俗禁忌,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服务消费环境。

●依法维权先保护自己

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如果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首先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再行使其他权利。维权要先保留好相关证据,等到达更加安全的地方后,再向当地消协组织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云南日报 记者 赵元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