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认定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的公示

27.12.2016  17:33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认定2016年流通领域

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的公示

 

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扎实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加强消费维权诚信体系建设。按照《云南省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在全省各州、市工商局认定的基础上,择优向省工商局推荐省级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71户。经省工商局按照程序审查后,拟认定省级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25户,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15天。如有意见请向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反映

电话:0871—64566601、64567659

附:拟认定省级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名单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

拟认定省级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大理市建设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2、云南四方街商贸有限公司西大街分公司

3、大理阿鹏有限责任公司

4、祥云县立新家具批发部

5、云龙县好好书屋

6、腾冲县腾越镇宝益茂珠宝店

7、腾冲树明玉雕有限责任公司

8、马龙县云立超市

9、师宗县正合平价超市

10、曲靖市挚友商贸有限公司摩尔购物中心

11、会泽百家汇商贸有限公司

12、富源县中安镇五交化电器

13、文山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

14、云南博莱玛特百货有限公司

15、西畴县兴街金砖四方购物广场

16、文山胜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7、砚山县瑞祥商贸有限公司

18、维西县精翠书屋

19、昭通市昭阳区永泰购物超市

20、昭通市六六福珠宝永善专卖店

21、丽江弘发商贸有限公司

22、丽江天仁商贸有限公司

23、丽江奕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4、丽江百岁坊银器有限公司

25、丽江蓝盾电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