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 云南省消协2017年第2号消费提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14.03.2017  02:31

云南省工商局 云南省消协

2017年第2号消费提示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深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消协提醒消费者:

一、 注意 选择管理规范、信誉好的大型交易平台网购。 消费者不要随意进入陌生网站网购,应选择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正规网站进行网购,并选择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店铺和商品,以确保自己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二、 注意养成理性消费、根据自身需求购物的好习惯。 不断提高抵御网店低价促销的能力,养成按需购物的习惯,既有利于个人消费效益的最大化,也有利于维护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注意 正确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网购等远程购物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是网购消费者无忧消费的重要保障,消费者网购时需擦亮眼睛,搞清楚所购商品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如需退货,要注意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包邮商品由消费者承担退回商品的运费,非包邮产品由消费者承担发货及退回商品的运费。

四、注意养成先 验后签的习惯。 消费者接到快递员收货通知,最好当着快递员的面仔细验货,确认商品信息无误、包装完好、没有划痕、破损方可签收,发现货不对板、数量短缺、货物损坏等,可拒收并申请退货。

五、注意了解最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按照该规定,一次性打火机、打火机气体、油漆、酒精等易燃性物品,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匕首、三棱刮刀、跳刀等破坏社会稳定的物品,象牙、虎骨、犀牛角等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物品都属于禁止寄递物品范围。建议消费者弄清楚能邮递的物品,不要网购禁递物品,最大程度降低买卖中存在的风险。

六、 注意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并索要发票,作为售后保障及维权依据。发生网购消费纠纷时可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调解,还可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或通过消协组织“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快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