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埂公园及周边放烟花要罚款 正门区域禁停

17.02.2015  09:36

    昨日,记者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获悉,观景路草海大坝沿线今年春节期间依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最高罚款500元。而刚刚免费开放的海埂公园也属禁放区域,若因燃放烟花爆竹烧坏塑胶路面,不但要处罚,还要赔偿修补路面的费用。

    春节将至,根据《昆明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度假区辖区观景路草海大坝沿线作为红嘴鸥鸥聚集觅食、栖息的重点区域,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度假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年均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区内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大量工作人员,节日期间加强管控。

    根据上述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另外,不少群众在节日期间喜欢放飞孔明灯许愿,但孔明灯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方面,因滇池草海大坝上空即为飞行航线,放飞孔明灯会对飞机飞行造成干扰和影响;另一方面,岁末年初天干物燥,放飞的孔明灯极易引发火情,西山森林公园就在滇池草海大坝对面,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度假区公安分局禁止游客在滇池草海大坝沿线燃放孔明灯。

    度假区相关部门特别提醒,已免费对公众开放的海埂公园也属禁燃禁放区域。经过两年提升改造后,海埂公园最大的亮点当属贯穿公园、沿滇池岸边铺设的慢行系统人行、自行车道。这是一条采用彩色塑胶材质铺设的有科技含量的道路。正因为路面用塑胶材质铺设,所以入园游客禁止在塑胶地面丢弃口香糖、动物粪便及在慢行系统路面上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因游客个人行为造成慢行系统路面损坏,除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处罚外,还要全额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另外,交警七大队介绍, 2月18日除夕晚和3月5日元宵节当日,观景路、海埂公园正门区域实行交通临时管制,不许停放车辆,违章者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月18日除夕晚和3月5日元宵节,交警七大队将组织警力35人,维护好七公里转盘至海埂公园、迎海路、观景路、索道公司门口、西贡码头、红塔西路、滇池路等路段的交通秩序,及时疏导游客车辆,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道路畅通。交警提示,除夕晚及元宵节当天,将对观景路、海埂公园正门区域实行交通临时管制,放置锥筒,不许停放车辆,发生违章停车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昆明日报 记者王一帆)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