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意义

09.07.2015  16:5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改修改的第一部国家基本法律。有人把这一部“民告官”的法律,誉为“依法治国的抓手和试金石”,或者说是一部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我认为它的实施具有三个方面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强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而守法、护法的前提基础就是学法。公民只有学习领会新行政诉讼法,才能有效地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行政管理对象(行政相对人),要正确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不能就新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维权,首先要学法、懂法。

      二、有利于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机关应积极发挥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现新行政诉讼法已经颁布实施,即已经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行政执法的关键,行政执法在国家各种权力中是最活跃、最经常、最普遍、最直接运用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着最密切关系,也就最容易发生侵权问题。而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和谐和稳定。

      因此,行政执法人员要学习领会好新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进而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形象。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受委托执法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法律,对法律条款进行认真的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更应当熟悉理解,掌握应用。

      我们在学习、贯彻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不仅要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更应当深刻理解和应用这些法律法规来为工作服务,避免走上被告席。即便走上被告席,也能赢得起官司。总之,要执好法,首先要学法、懂法。

      三、有利于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公平正义

      在法制社会中,审判被视为救治社会冲突的最终、最彻底的方式,社会成员间的任何冲突在其他方式难以解决的情形下均可诉诸法院通过审判裁决。合法的裁决以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司法最终裁决”的原则,要求审判必须是公正的。审判制度或程序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础在于它的公正性。不公正的审判会减损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对司法制度失去信心。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第1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通过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即司法审查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司法审查,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为之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又对行政权力行使者进行监督,对违法行政进行纠正,旨在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达到法律所期望的公正、和谐状态。

      行政诉讼法贯穿于法治体系始终,其优劣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政法干部,特别是审判机关的法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熟练掌握、应用新行政诉讼法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勇于担当,严格公正司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