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设备装进卡车“流动生产” 昆明便衣民警捣毁假烟丝窝点

21.04.2016  00:31

犯罪嫌疑人对造假设备进行指认。警方供图

藏在卡车里的造假设备。警方供图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说起假烟生产车间,相信大家一定会脑补各种隐蔽的厂房、简陋的制作设备等画面。日前,昆明市公安局便衣侦查分局捣毁一个烟丝造假窝点,该团伙不仅有着严密的团伙架构,而且造假设备也非同一般,一旦有陌生人靠近造假窝点,团伙成员便会把装有生产设备的卡车开出厂房,沿途“流动生产”。

    据便衣分局披露,今年3月以来,住在石林县大可乡古塘河村的村民发现该村后山有个厂房十分古怪,白天总是大门紧闭,但晚上却又灯火通明,并且有烟草的味道从厂房内散发出来,村民议论纷纷,猜测这里可能是一个烟草造假窝点。接到举报后,便衣分局民警立即介入侦查。经过半个月的暗中走访摸牌,民警发现厂房内暗藏一个非法生产、销售烟丝窝点,生产时间集中在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4点。一旦有人和车辆靠近途径厂房的主要入口,几名暗中观察的男子会悄悄离开。通过连日观察,民警怀疑暗中观察的男子可能是“放哨”人员。

    “硬闯不是最佳的抓捕方案”!3月17日17时左右,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石林县某酒店内抓获两名男子。经过突审,分别是厂房老板马某(37岁,昆明市嵩明县人),和负责设备管理的技师林某(48岁,福建省云霄县人)。

    民警乘胜追击,赶到生产烟丝的窝点时,负责放风的小工不在场,民警直奔厂房查获切制好的烟丝30余吨、8刀头烟叶切丝机一台、烟草专用机械设备9套。在厂房另一房间内,民警查获用于望风的对讲机两台、望远镜一台。在5公里外的仓库内,查获已加工好的烟丝30吨。

    随后,民警抓获了正在附近鱼塘垂钓的郑某(男,25岁,石林县人)、严某(男,26岁,石林县人)、保某(男,25岁,石林县人),他们均是负责放哨的小工。3月28日,另一名合伙人马某某、为窝点提供生产设备的郑某某落网,自此本案的7名嫌疑人全部归案。

    据马某交代,其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一年来,亏损达200多万元。苦闷之余,他发现一套“销路广、来钱快、利润高”的商机,和同乡马某某联合帮人生产和销售烟丝。一找到商机,马某向石林县大可乡村民租了一套隐蔽的厂房,每年租金2万元。若按正常价格购买生产烟丝的流水线设备要125万元,得知同乡郑某某有从事烟丝制切的设备后,他们以30多万元的价格成交,购买生产零件进行拼装生产。

    设备到位后,还从福建省请来专业的切烟师傅林某,今年3月6日正式开始生产。为逃避打击,这套位于后山的厂房能居高临下,只要布置几个人“放风”,可随时应对“意外”。除规定夜间生产外,马某还安排郑某等3人在出入厂房的2个路口放哨,并购买用于望风的对讲机和望远镜。

    有了岗哨还是不放心,马某把生产机器装在卡车上,卡车隐藏在厂房内。一旦陌生人靠近,可及时把车开走避免留下把柄。每天早晨,他联系卡车将烟丝运到厂房,晚上再把林某带到厂房操作,距厂房5公里处租下仓库用于囤货。马某和“放风”的郑某还商议,一旦被查由郑某来“顶包”,还给他开出每天1800元的工资,并负责燃油采购、烟丝搬运、省外销售等业务。

    马某交代,这些烟叶均是从嵩明进购。把烟叶加工成烟丝后,每公斤按照3.5元的价格出售,一夜能生产6吨,一天能赚2万元。每加工出一公斤烟丝,以0.3元的价格返点给郑某某。“关于该团伙的非法所得,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民警介绍,该窝点非法加工出的烟丝主要向省外进行销售,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共加工生产出烟丝30余吨。一旦流入市场,可制作成3300余万支、16.5万条卷烟,将会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马某等6人已被刑事拘留,负责放哨的郑某已被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