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态传承花灯“非遗” 云南花灯传习馆开馆

11.06.2017  12:04

云南花灯表演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自2006年开始,国务院把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去年9月又将“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旨在唤起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

省花灯剧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黄绍成致辞

在首个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6月10日,云南花灯传习馆正式开馆。花灯传习馆将作为云南花灯艺术宣传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传习馆集保护、传承、展示、展演和培训为一体的功能。

10日上午10时,近百位花灯艺术表演者、爱好者相聚在昆明正义路四通巷2号。这个之前不起眼的职工宿舍焕然一新,翻新成为红墙青瓦的别致四合院,搭起了舞台,建起了展厅,到场嘉宾非常兴奋,云南花灯艺术终于有了传习馆。

授牌仪式

云南花灯是云南主要的地方戏曲剧种,具有悠久的历史和鲜明浓郁的地域特色,它吸收了诸多剧种的艺术成果,创造出异彩纷呈的云南花灯文化遗产。而这些文化遗产则是云南人民生活生存智慧和非凡创造力的重要见证,是云南多民族艺术成果的积淀,是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重要依托,也是推动云南跨越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

保护好花灯戏曲艺术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繁荣云南文艺实业的需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云南省花灯剧院成立了花灯传习馆。

省花灯剧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黄绍成介绍,花灯传习馆占地面积约500多平方米,集保护、传承、展示、展演和培训等功能为一体,采用实物展示、展板展示及电子屏搜索等方式,全方位介绍云南省花灯剧院及云南地方花灯院团的发展历程。“将来会有更多的人们在云南花灯传习馆这个不可移动的花灯文物保护场馆里,感受到充满云南味儿的活态传承文化。

花灯演员在化妆

据悉,云南花灯于2006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近十年来,云南省花灯剧院在花灯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上不断推进整体性保护,创新保护机制,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在探索数字化保护工作方面取得成效。建立花灯传习馆将进一步加强云南花灯非遗保护成果的宣传展示,对于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边疆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