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活动阵地建设 搭建代表依法履职平台

12.09.2017  19:40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规范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创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的有关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凤庆县委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乡镇、村人大活动阵地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实施,共计投入资金293.5万元,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和187个村(社区)人大代表小组(联组)活动室创建工作。

坚持标准,全面实现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规范化

为充分体现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按照“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庄重严肃、展示权威”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化完成全县1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配套硬件基础设备配置,每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室占地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正面以金色墙面为背景,红旗镶边,正中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配置60英寸液晶电视,场地中心设置5米长实木圆桌、20把真皮座椅,侧面悬挂《云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人大主席团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及人大主席团成员公示栏,均规范制作、制度上墙,充分体现乡镇人大主席团议政有平台、活动有阵地、权威有展示、监督有效果。

 

  因地制宜,全面推进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

一是超前规划,分步实施,创建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 2013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自然区域布局,以片区合理覆盖范围内各村为一个人大代表联组,规划建设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分年分步推进。每个联组由15至20名不等省、市、县、乡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在每个联组的中心村所在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创建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每个活动室占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悬挂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牌匾,配备5米圆桌、20把椅子、一台60英寸电视,设置专用书柜、报刊架、代表身份公示栏等,人大代表权利、义务、职责等制度上墙,规范制作“六簿一册”台帐。2017年全县已建成30个片区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

二是一室多用,资源共享,村级人大代表活动室全覆盖。 按照全省县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需要,为加快推进村级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在已建成30个村(片区)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的基础上,又将其余157个行政村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纳入规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乡镇认真实施,利用村现有“两委”会议室设备资源,由驻村各级人大代表联合编组,由村党总支书记任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小组工作的领导,按照“七有”标准(即: 有组织领导 ,代表小组有组长、有记录员,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 有牌子 ,活动室挂统一规范牌子—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 有场所 ,采取整合资源、一室多用,每村有人大代表活动场所; 有设备 ,资源共享,有桌椅、电教等设备; 有学习资料 ,活动室内存放人大工作书刊和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等书籍; 有职责制度 ,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联系群众制度、代表述职等制度及代表姓名、性别、职务、照片、联系电话规范上墙; 有六簿一册 ,即《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登记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记录薄》《群众意见建议登记簿》《为民办实事记录薄》《人大代表履职记录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登记簿》《人大代表花名册》),于7月底全面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村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实现全覆盖,人大代表有了自己的活动阵地、议事平台,代表的归属感、地位感、荣誉感、责任感得到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

  通过多年努力,凤庆县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以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为主体、以片区代表联组活动室为骨架、以村级代表小组活动室为支撑的结构网络,实现了人大代表活动有阵地、议事有平台,有效地改善和加强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录入者:凤庆县人大 责任编辑:凤庆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