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检察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07.12.2015  09:53

    为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今年以来,洱源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抓细节促服务,积极做好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

  该院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步骤,指定专人负责阅卷预约、联系、接待、登记等工作,保证案卷材料流转安全。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阅卷或申请会见的律师,认真核对其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律师身份的真实性。接受预约,在接到律师来电、来访阅卷预约后,案管部门通过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确定律师阅卷时间,并主动向律师反馈信息,避免让律师空等、白跑,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

  该院搭建了良好的阅卷环境,在案管办专门设置律师阅卷室,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此外,该院还强化了案件流程监管,自觉防止和杜绝侵害律师、诉讼代理人权利的现象发生,强化对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流程监管,防止出现阻碍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印案卷材料的情况,避免擅自扩大侦查期间须经会见许可的案件范围,保障了辩护律师的会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