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解民忧
本报讯(通讯员 赵菊芳)“过一阵子我就能搬进政府新盖的保障性住房,这都亏了政府实施的‘十大民心’工程,让我们也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好的住房条件。”准备搬进新房的张先生和儿子这两天正忙着逛市场,准备给新家添置些家具。
张先生是洱源县茈碧湖镇的低保户,家里就他和孩子两人,以前寄住在亲戚家。为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茈碧湖镇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他们申请了一套保障性住房,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洱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措施,使保障性住房惠民政策的阳光温暖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急需解决住房的家庭。从2008年至2014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已建成104000平方米、2080套。其中,廉租住房1810套,公共租赁住房270套,已全部分配给住房困难家庭。
为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稳步推进,洱源县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洱源县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洱源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洱源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租赁合同标准文本,确保规范运行。严格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开设专户、独立建账核算的要求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工程款拨付严格执行建设程序,逐级审查,保障项目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基本管理制度,加大施工现场督查力度,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认真开展调查,做好廉租住房分配使用管理。在后续管理工作中,洱源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以“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使群众住得舒心、住得安心”为宗旨,进一步完善辖区住房的环境设施和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该县还对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对象进行定期不定期复审和随机抽查,有效遏制保障性住房住户违规违章使用行为,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真正惠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