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多措并举整治“为官不为”

03.06.2015  11:45

      本报讯(通讯员 张吉华 李仁勋) 洱源县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实践探索,着力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为官不为”问题。
      该县制定《洱源县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将“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4个类型25种表现形式确定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内容,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坚持统筹兼顾,明确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在方法步骤、责任领导、保障措施和工作时限等方面的衔接和对应,确保两项工作同步启动、交叉进行、相互照应。
      该县将“为官不为”问题的评定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并把“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组织县处级领导、乡科级领导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共781人签订《洱源县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领导干部承诺书》,强化自律意识;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联合对20家人财物相对集中的重点单位收送“红包”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由县纪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牵头,对62名存在“为官不为”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开展提醒教育和督促整改。
      同时,该县强化督促检查,把查处“为官不为”问题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的有力抓手,围绕干部履职行为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经常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46次,对6个单位22张存疑单据在节假日公款接待“挂账并单”行为进行重点核查。加大全县重要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连续发生森林火灾的牛街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共15人进行集体约谈,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不力的3名干部进行问责;对“3·03”地震恢复重建未按期完工或未验收项目的16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对炼铁乡境内的交通重点项目推进落实不力的4名干部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