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地税抓实内部培训做好环保税征前准备工作

02.12.2017  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环境保护税征前准备,宁洱县地税局举办培训班确保税法在宁洱县的全面贯彻落实。培训分两期进行,60多名税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11月10日,组织全体地税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对环境保护税开征的目的意义、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额计算方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优惠政策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讲解。11月21日,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环保税实际征管需要,地税、财政、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税培训,特邀请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进行了授课,详细讲解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专业知识,重点介绍了排污费基础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当量”等专业术语的概念及排污费的程序、核定及计算方法。并对税务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解答。

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宁洱地税干部对《环境保护税法》及环保税计算方法的理解,提升了税收政策执行力,为环保税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宁洱地税    张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