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广播 |云南近期洪涝灾害频发,灾后千万别大意!这些疫病要小心!

24.07.2017  16:13

近期云南省降雨频繁,降雨量高于历史平均水平,6月中旬以来,我省全面进入雨季,入汛以来我省先后发生了多起洪涝及次生灾害。截至7月10日,云南省16个州(市)、87个县(市、区)、123.52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8人、失踪6人,紧急转移1.68万人。洪涝灾害过后,极易引起传染病的发生和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灾后的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今天的《健康生活》邀请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赵世文做客直播间,和大家说说关于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的话题。

洪涝灾害过后一般会出现哪些公共卫生问题?

第一,  对人群健康产生直接影响;

第二,  对人群健康产生间接影响;

第三,  对医疗卫生服务系统的破坏。

这些公共卫生问题会带来什么影响和后果?

洪涝灾害对人群健康会产生直接影响。

第一,人员伤亡,如果转移及时,一般不易造成直接的伤亡。

第二,引起传染病的流行。由于洪水淹没或破坏了水源和饮用水设施,也改变了食物来源和加工、储藏条件,灾区群众的饮水和食物安全存在隐患,容易造成肠道传染病的高发。

第三,易导致一些非传染性疾病和慢性传染病发病增加,如肺结核、高血压、冠心病及贫血等都可因此而复发或加重。

第四,意外伤害,主要是溺水、触电、中暑、外伤、毒虫咬伤、毒蛇咬伤、食物中毒、农药中毒等偶发事件也增加了发生的可能性。

洪涝灾害过后,具体可能会引起哪些传染病?

涝灾害过后常见的传染病主要包括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

肠道传染病是病原体经口侵入肠道并引起腹泻或其他脏器及全身性感染的一类疾病。灾区常见肠道传染病主要有细菌性痢疾、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甲型肝炎,其他如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空肠弯曲菌、致泻性大肠杆菌、耶尔森氏菌等细菌引起的细菌性感染性腹泻病、病毒性腹泻病(轮状病毒、杯状病毒、肠道腺病毒和星状病毒感染性腹泻),以及寄生虫腹泻病(隐孢子虫等)。

自然疫源性疾病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长期存在、在野生动物间流行,并在一定条件下会感染人类的疾病。洪灾后需要重点预防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有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鼠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等。

洪涝灾害过后,灾区的人民群众应该怎样预防疾病?

洪涝灾害期间,为保护自身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灾区群众重点应做到:

1.注意饮用水卫生。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

2.注意食品卫生。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污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剩饭剩菜,不吃生冷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和水产品;食物生熟要分开;碗筷要清洁消毒后使用;不要到无卫生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

3.注意环境卫生。整修厕所,修补禽畜圈。不要随地大小便,粪便、排泄物和垃圾要排放在指定区域。

4.  加强家畜的管理。家畜家禽圈棚要经常消毒,喷洒灭蚊药;栏内的禽畜粪便也要及时清理入集中粪池。

5.做好防蚊灭蚊,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发现老鼠异常增多的情况需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6.如果感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找医生诊治。特别是发热、腹泻病人,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其次是遵听医嘱,配合传染病隔离,注意相关药物使用方法。

7.注意手部清洁,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各人的毛巾、脸盆、手帕应当单用,如果不得不与病人共用脸盆,则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用完要用肥皂将脸盆洗净。

8.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每次劳动离水后,一定要洗净脚,穿干鞋。要设法穿长筒靴,有足部皮肤病的应少下水。

9.注意心理健康。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

10.关注特殊人群护理。为老、弱、病人尽量营造好一点的环境,减少死亡。

针对近期我省的持续降雨和防汛工作,卫生疾控部门做了哪些准备?

一是人员到位。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安排部署,卫生疾控部门迅速行动,已组建了20支应急队伍,包括临床、疾控、卫生监督等专业,自7月1日起,实行24小时一线值班制,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确保队伍1小时内出发,及时赶赴灾区开展工作。二是技术到位。省疾控中心已举办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培训班,对70多名应急队员开展了业务培训。三是物资到位。卫生部门已做好洪涝灾害灾后防病及应急救治的物资、车辆、设备和药品的储备工作。四是宣传到位。卫生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途径加大灾后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工作,省疾控中心已通过“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宣传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病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