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泸西法院院长带头办案“重回”审判第一线

20.05.2015  09:38

庭审现场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段飞飞)“泸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带被告人俞某某到庭……”5月8日下午,云南泸西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判了被告人俞某某非法制造枪支一案。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是泸西县人民法院院长者学文。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公诉科科长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司法改革形势需要,泸西法院积极探索,打破以往院领导只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而不亲自办案的工作模式,制定了《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制度》,全面推行院长带头办案机制。制度规定: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5件,副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10件,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办案不少于12件,并明确办案范围,强调院领导办案应当选取重大、疑难、复杂及新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由院领导独任审判或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另外,院领导办案数量和效果,将作为履行审判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评和监督范围。制度出台后,泸西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亲任审判长,陆续“亮相”审判台,还原法官本色。

据统计,截止2015年5月15日,该院领导带头办案37件,已办结20件。

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行院长办案制度,不仅能提升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还能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同时对初任法官、年轻法官起到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泸西法院将进一步顺应司法改革,认真推行院领导“转变角色”、带头办案工作制度,努力为“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障审判权规范行使提供有效的载体与平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