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环保局多措并举确保环境安全

07.07.2015  12:31

泸西县环保局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境安全,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总体、分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资源随时调用。按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全面检查企业预案编制、评估、备案、演练、实施等落实情况。

二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一)日常环保执法高压化。坚持从预防入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环境日常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加强环境管理,有效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二)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常态化。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科室,大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三)重点时期环保执法精细化。采取强化宣传、强化整治、强化监管、强化值守等措施,认真开展中高考“绿色护考”工作。在“两会”、春节、“南博”等重点时期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四)环保监管创新化。积极实施环保监管网格化模式,按照“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原则,对分管辖区域进行网格划分,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实现环保监管“无空隙、全覆盖”,确保各排污单位和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三是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以板桥河水库为核心,切实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每月对板桥河水源保护区进行现场监察。

四是提高环境污染纠纷调处成效。进一步健全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完善环境信访投诉受理方式、处理程序和反馈工作制度,规范环境信访投诉接件、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等各环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截止6月30日,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25件。

五是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严格按照环境容量,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加强排污许可核发、年检、变更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和排污费征收。截止6月30日,已完成本年度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征收排污费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