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地税局实施“台账销号”管理落实“两个责任”

30.10.2015  17:16

泸西县地税局制定了《中共泸西县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将党组7方面27项班子责任、党组书记5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7项领导责任、下属各部门负责人6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细化,列出领导班子责任清单44项、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19项、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6项、基层分局(股室)负责人责任清单12项,据此制作工作台账,由责任人定期按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销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台账销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疏于管理、落实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形成了明责、落责、考责和追责的制度链条。

制定了《中共泸西县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泸西县地方税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对10项行政管理权力运行的31个风险点、24项税收执法管理权力运行的79个风险点制定防控和处置措施,同时,构建起兼职监察员日常监督、职能股室履行“一岗双责”对口监督、纪检组监察部门全面监督检查的三级监督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防控链条,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