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川渝在泸沽湖景区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并签订三方两地旅游综合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20.07.2018  23: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任务和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部署的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精神,进一步加强泸沽湖旅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四川、云南、重庆三方旅游执法机构于2018年7月16日至19日在泸沽湖开展暑期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由云南、四川的交通运政部门、工商部门、物价部门、旅游警察支队和云南、四川、重庆的旅游执法部门组成,检查组采用在重要交通节点设卡检查和流动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分别在泸沽湖云南门票站、泸沽湖四川门票站设卡对七座以上的营运车辆及旅游车辆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黑车、黑店、黑导、黑社”和不合理低价、强迫及变相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派出了环湖巡查组和泸沽湖周边购物专项检查小组进行流动检查。

 

 

       四川、云南、重庆倍加珍惜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借此次开展的旅游执法联合检查的契机,经四川、云南、重庆旅游执法总队和四川、云南泸沽湖景区管理部门协商一致,达成《三方两地关于加强泸沽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在共同治理不合理低价游、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共同加强旅游联合执法、共同打造安全旅游环境、共同推进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五个方面达成一致。

 

 

       正式签约仪式于2018年7月20日在泸沽湖举行,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重庆市旅游执法总队、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四川泸沽湖景区管理局、云南泸沽湖景区管理局出席并签约。三方两地相关人员约80人见证了签约。

 

 

       三方两地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达成共识:
       一是共同治理不合理低价游。着力加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团队经营。在泸沽湖景区内,取消旅游团队指定的购物场所,禁止利用家访活动售卖银器、中药材等商品,坚持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二是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顺应全域旅游发展趋势,在景区环湖游线路上,保证四川、云南、重庆三省市合法旅游团队运营车辆在泸沽湖景区畅通无阻,实现无障碍旅游。
       三是共同加强旅游联合执法。切实维护好泸沽湖旅游市场秩序,共同打击或取缔黑车、黑店、黑导及黑社,推进四川、云南、重庆三省市属地涉旅部门开展常态化旅游联合执法,建立涉旅案件协查通报制度,切实保障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是共同打造安全旅游环境。在泸沽湖景区促进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景区环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沿途观景点安全设施,増设安全提示牌,规范统一景区标识标牌及用语。
       五是共同推进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支持鼓励属地政府加强沟通协作,研究制定旅游市场治本之策。四川和云南泸沽湖景区管理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同频共振,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广大游客和合法经营者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